2006年11月17日晚7:40,天涯法律讲堂第十八讲在海南大学行政楼二楼报告厅隆重举行。台湾司法院优遇大法官施文森先生受聘为海南大学客职教授,海南大学副校长林强教授为施文森先生颁发了客座教授的聘书。施文森教授并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台湾司法制度和大法官运行机制及概况”的精彩学术报告。敬聘仪式暨学术报告会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段书臣教授主持。
施文森教授现为台湾司法院优遇大法官、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智慧财产法的研究。
施文森大法官先对当前台湾大法官制度作了简要的介绍。首先介绍了大法官的任职资格条件。出任台湾大法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一)曾任最高法院十年以上而成绩卓著者。(二)曾任立法委员九年以上而有特殊贡献者。(三)曾任大学法律主要科目教授十年以上而有专门著作者。(四)曾任国际法庭法官或有公法学或比较法学之权威著作者。(五)研究法学,富有政治经验,声誉卓著者。大法官须超出党派以外,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
接着施文森大法官介绍了台湾大法官的职权范围。由大法官组成的宪法法庭审理下列案件:一、宪法上权限争议及其它宪法适用上争议之案件。二、法律及命令违宪审查之案件。三、统一解释法律、命令之案件。四、总统、副总统弹劾之案件。五、政党违宪解散之案件。六、其它应由司法院宪法法庭审理之案件。
最后施文森大法官简要介绍了汽车强制险的情况。
施文森大法官简洁、务实的演讲使得所有听众对当前台湾的司法制度有了充分的了解。施文森大法官随后热情地回答了部分同学的提问。本次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副校长林强教授为施文森大法官颁发聘书

我院学生代表为施文森客座教授佩戴校徽

我院党总支书记段书臣教授主持敬聘仪式和学术报告会

施文森客座教授在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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