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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0月13日下午3:00,天涯法律讲堂第十六讲暨检察官论坛在海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隆重举行。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海南大学兼职教授张甲天先生作客天涯法律讲堂之检察官论坛,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对理论界否定检察机关性质的回应”的精彩学术报告。学术报告会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段书臣教授主持,学院领导王琦副院长也出席了报告会。
  张甲天检察长长期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在海南省司法实务界享有盛誉,此外,他还积极进行法学研究,关注法学,十分关心和支持海南大学法学院的发展,担任海南大学兼职教授、诉讼法学硕士生导师。此次,法学院举办天涯法律讲堂之检察官论坛,张甲天检察长欣然应邀前来为师生作学术报告,也体现了他对法学院的关注与支持。
  讲座中,张甲天检察长分六个方面阐述“维护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第一方面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他首先回顾了新中国检察制度的引入和发展的历史,进而说明新中国检察制度起步晚,发展历程不长,理论界对检察机关的地位、性质和职责认识不清晰,一直争议不断。其次,他介绍了国外关于检察机关的定位,随后,他介绍了国内关于检察权及检察机关定位的研究现状,如定位检察权为行政权、司法权、隶属性权力、法律监督权,等等。第二方面是检察官形成的历史及创设目的,他指出英国并不是检察制度的起源,美国的检察制度源于法国,法国是现代检察制度的起源地,创设检察官的目的主要有确立权力分立原则,防止法官专断、先入为主,防止警官的专横,此外,创设检察官还具有法治功能,追诉犯罪,保障人权,做法律的守护人。第三方面是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他详细说明了我国宪政制度下的检察制度的具体内容。第四方面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第五方面是中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特点。第六方面是在发展中健全与完善检察制度,他建议应认识我国检察制度的特殊性和内在合理性,在中国的发展中健全与完善中国检察制度。
  张甲天检察长风趣、务实而富有激情的演讲和答问博得了在场所有听众的热烈掌声,在掌声中,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段书臣教授对本次学术讲座做了总结发言。本次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海南大学法学院发展报道组 李建波) 

  


张甲天检察长在作报告 (35798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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