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校区管委会、城区校区管委会、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教学管理,全面掌握我校实验教学状况,监督实验教学各环节的正常运行,确保实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拟于近期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本学期本科教学计划中实验教学课程。
二、检查时间:5月12日至5月30日。
三、以学院(部、中心)自查与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如组织实验教学公开课、师生座谈等,对实验教学运行及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实验教学检查内容:实验教学大纲及执行情况,教案或讲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实验分组及每组人数,课堂教学质量及效果,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办法,新开或首开实验的试讲、试做记录,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实验课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建议等。
五、各教学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开展本单位实验教学检查。自查结束后,认真加以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附于本学期实验室实验课表(注明课程名称、周次、开课班级、指导教师、实验场所等)、于6月15日前经学院(部、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中心2108房)。
附件:海南大学实验课表
(联系人:潘学松 、梁玉玮 联系电话:66293251 内83251)
E-mail: panxs@hainu.edu.cn或panxuesong@21cn.com
二○○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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