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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12年法律硕士推免生复试通知
[ 来源: 法学院 ] [2011/9/28 8:24:00]

  
    我校2012年法律硕士推免生复试时间定为2012年9月29—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9月29日上午8:30至10:30,地点: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社科楼C栋110室)。
    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请出示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2、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大学期间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及材料,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3、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口语面试:9月29日下午:3:30—5:00;地点:社科楼C栋206、109室。
    2、专业笔试科目:刑法、民法,考试时间:9月30日上午9:00—11:00;地点:5号教学楼116室。
    三、体检
    时间:9月27-29日上班时间进行体检,逾期自误。
    体检地点:海大校医院(海甸校区),请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彩色照片1张,空腹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0年9月27日
内容编辑:lawjm